当前位置: 首页 制度文件 安全制度 正文
计算机学院实验辅导教师职责

发布日期:2009-10-13来源:

计算机学院实验辅导教师职责

 

    实验辅导教师是实验教学中的重要角色,每位实验辅导教师都要高度重视实验辅导工作,为此特制定如下实验辅导教师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教材内容,专研业务。

2、熟练操作和使用实验设备及相关软件。

3、编写实验讲义,制定实验计划。

4、对学生进行编组。

5、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实验员提交实验所需消耗品和辅助器材的名称、数量、规格等清单,以便及时准备。

6、认真辅导学生实验,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要象上课一样坚守岗位。

7、批改实验报告,经常与主讲教师交流实验情况。

8、认真记录每个学生的实验时数及成绩。

9、实验中要及时、认真地检查学生接线和操作是否正确。

10、实验课结束后,做好实验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1)学生做实验的总体情况及对实验课的反应。

    2)一些好的经验及不足之处。

    3)对本实验课建设的意见。

    4)对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的要求和建议。

   报告交硬件教研室主任或实验教研室主任。

 

   本岗位责任制从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

版权所有 © 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