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教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每个学生及注册用户都应当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人人都要爱护和保护设备与公共设施。如果发现有人违反规章制度,应当及时制止或请向值班人员报告。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验室只对内蒙古大学学生、教工和注册用户开放,其它人员不得入内。
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在必要的时候检查你的学生证或工作证,无证件者必须立即离开机房。
1. 不得将自己的卡借给他人或借用他人的卡上机。
2. 要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不得将杂物带入机房。
3. 请勿将个人的贵重物品带入。
4. 不得在机房内饮食,水杯要密闭并远离计算机和电器设备。
5. 严禁在本楼内吸烟;不得乱扔垃圾。
6. 严禁触动电源设施。
7. 不得破坏任何计算机设备和机房设施。
8. 不得自行改变计算机设备位置和外设配置。
9. 借用计算中心的物品应及时归还。
10. 不得接触和使用机房内的服务器。
11. 不得为计算机设置密码。
12. 不得破坏计算机软件系统。
13. 未经许可不得拷贝实验室内的任何软件。
14. 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走动。
15. 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16. 离开实验室时,将机器桌椅摆放整齐,带走你的所有东西和其它杂物。
二、违规处理
为有效地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和保障良好的教学实验环境,对违纪者做如下处罚:
1.借卡冒名顶替者,扣卡。
2.携入不良软件者,扣卡并通告其所在系及派出所处理。
3.随地吐痰及口香糖者,扣卡,清洗污迹。
4.在桌面、墙壁等物上涂抹污迹者,清除污迹,无法恢复原样的,支付维修费进行维修。
5.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6.携带杂物入室而不听劝阻者,扣卡。
7. 有意破坏、偷盗设备公物者,交派出所处理。
8. 造成严重事故者,交由学校处理。
9. 凡被扣卡者,均要做出书面检查。
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