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管理要实行标准化、制度化,首先要做好工作档案管理,计算中心及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员及各工作人员应高度负责。本年度的各种档案资料由指定的相关人员保管使用,年终统一归档。
1 分类与保管:
1) 上级文件、上报文件;当年的文件由行政管理员保管。
2) 教师值班记录、学生值班记录,当年的系统维护员收集保管。
3) 安全检查记录,当年的由各级责任人保管。
4) 会议记录和纪要,当年的行政管理员记录保管。
5) 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保修卡、保修记录单,当年的由高级系统管理员保管。
6) 维修记录,当年的由高级系统管理员。
7) 合同和协议,当年的由中心主任保管。
8) 课程表、值班表,当年的行政管理员记录保管。;
9) 计划和总结,当年的由中心主任保管。
10)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固定资产登记单,设备管理员保管。
11)人员考核表、个人总结,实验课总结分析报告。当年的由中心主任保管。
12)学籍资料、实验报告,由各实验室保管。
13)财务报销凭证、复印件等,财务人员保管;
14)工作日志,个人保管。
2工作档案使用人员,结束使用后及时交给行政人员保管。
3每学年底放假一周内进行整理、分类、装订、存档。
4行政管理员要准确、及时、无遗漏地收集上述工作档案。
5行政管理员要认真保管工作档案,防止损坏、丢失。
6存放要有序,便于查找。
7需要报废和丢弃的工作档案要报送学院批准。
计算中心的工作档案管理由行政管理员负责,各实验室的工作档案由实验员负责管理。
计算中心主任每学期检查一次。
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
200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