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我校治安综合治理要求,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针对实验的特点,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和检查制度,重点防范火灾、用电事故、盗窃、跑漏水。各中心及实验室主任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加强管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与安全教育。全体职工务必认真遵守执行:
1. 中心及实验室主任的职责:
(1) 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2) 认真履行签定的治安综合治理协议的职责;
(3) 定期检查中心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
2. 中心及实验管理员职责:
(1) 定期检查门、窗、锁、桌椅、工具和其它用具。
(2) 定期检查设备、电路、插座、插头、配电柜情况及其它不安全隐患。
3. 值班员职责:
(1) 下班离开实验室时,要认真检查水、电、门窗。
(2)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4. 假期与节假日值班:
(1) 假期与节假日都要安排值班,值班人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上下班,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2) 因疏忽失职造成事故的要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定期检查”是指:每周一次,节假日前)
。
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
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实验室 安全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