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ACM 呼和浩特分会覆盖的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计算机相关领域的青年学者和高水平博士论文,ACM中国理事会授权设立和评选ACM 呼和浩特分会新星奖和优博奖各三名。同时,ACM 呼和浩特分会奖励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各推荐一名参评2023度“ACM中国新星奖”和“ACM中国优秀博士论文奖”。现将2023年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参照“ACM 呼和浩特分会评奖细则”,后附;
2.ACM 呼和浩特分会新星奖提交材料参照“附件一 ACM 呼和浩特分会新星奖评奖材料模板”。
3.ACM 呼和浩特分会优博奖提交材料参照“附件二 ACM 呼和浩特分会优博奖材料模板”。
4.请将所有评选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于北京时间2023年9月10号23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acmhohhot@163.com,邮件题目为“ACM 呼和浩特分会_奖项名(新星/优博)_候选人名字”,附件文件名格式为“ACM 呼和浩特分会_奖项名(新星/优博)_候选人名字”。
附件 ACM 呼和浩特分会评奖材料模板.zip
附:ACM 呼和浩特分会评奖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 ACM 呼和浩特分会的学术评价作用,激励、调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计算机相关领域专业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行业的创新和进步,配合ACM中国奖的评选, ACM 呼和浩特分会设立ACM呼和浩特分会奖。
第二条 奖项种类包括:
1.ACM 呼和浩特分会新星奖(英文:ACM Hohhot Chapter Rising Star Award)
2.ACM 呼和浩特分会优秀博士论文奖(英文:ACM Hohhot Chapter Doctoral Dissertation Award,下文简称“ACM 呼和浩特分会优博奖”)
第三条 ACM中国理事会按本细则的规定监督、授予各个奖项,ACM 呼和浩特分会奖励委员会评审各个奖项,保证ACM 呼和浩特分会奖项的公正性、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 ACM 呼和浩特分会奖项实行推荐制,所有推荐均来自相关领域老师和研究人员的推荐,不受理个人(或单位)的申请或自荐。
第二章 评奖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ACM 呼和浩特分会设立ACM 呼和浩特分会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由5-10名成员组成。ACM 呼和浩特分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自动成为分会奖励委员会成员,并可从中产生该奖励委员会主席,奖励委员会其他成员由ACM 呼和浩特分会任命。
第六条 奖励委员会的职责是:
1.负责ACM 呼和浩特分会的初评工作,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并通过多种渠道对相关奖励申请和结果进行宣传和公示。奖励委员会成员如遇利益冲突的情况(如本人、自己的学生申请相关奖励)则不能参与分会相关的评审工作。
2.向 ACM中国奖励委员会报告评奖过程和结果。
3.确保评奖过程及评奖结果在公布前保密。
4.参加每年(一般在下半年)ACM 呼和浩特分会新星、优博奖评审会,确定当年分会新星、优博奖以及分会新星、优博提名奖人员名单。
第三章 奖项描述及评选流程
第七条 ACM 呼和浩特分会新星奖(ACM Hohhot Chapter Rising Star Award)
1.贡献及标准:该奖选拔是基于候选者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范围内,在计算机相关领域内,所创建的新理念、新模式、新系统等研究成果产生的影响,研究成果可以是理论、经验或实验。理论/技术深度和影响力都是评奖所考虑的重要因素。
2.候选人资格:所有ACM 呼和浩特分会新星奖的被推荐人须为ACM中国会员和ACM 呼和浩特分会会员,获得博士学位至今须不超过 7 年,即以评审当年的7月1日(含)计算,7年内获得计算机和(或)通信系统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且被推荐人需在中国大陆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当年度未获奖的被推荐人,如下一年仍满足上述要求,可继续参选。
3.推荐责任制:由不少于3名ACM会员、ACM 呼和浩特分会会员及以上级别会员联名推荐。推荐人中至少有1人熟悉被提名人成就和贡献情况,该推荐人称为主推荐人。其他推荐人为附议推荐人,主推荐人和附议推荐人均需提供推荐信,并对被推荐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每位推荐人本次推荐候选人数量不超过2名。
4.申请材料须按如下顺序完整提交:
(1)ACM 呼和浩特分会新星奖推荐表
(2)科研成果概况介绍
(3)突出成就以及提名理由
(4)简历(包括完整的发表论文、出版物列表)
(5)代表性成果(不超过 5 项,可以是论文、专利、著作、获奖等)
(6)推荐信(不少于 3 封)
(7)一句话简述所取得的成就
(8)博士毕业证扫描件
5.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3人,获奖者可获得ACM 呼和浩特分会新星奖证书。推荐至全国奖层面的候选人将获得ACM中国层面的证书认可。
6.ACM中国理事会“ACM中国新星奖”评选流程及说明:ACM 呼和浩特分会将推荐不超过1名ACM 呼和浩特分会新星奖获奖者作为候选人,参与“ACM中国新星奖”的评选。ACM中国奖励委员会经过首轮通信评审,提名不超过5人进入最终答辩。每年(一般在下半年)被提名人进行现场答辩,终评需ACM中国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出席,评审结果方为有效。现场投票选出不超过2名最终获奖者,最终获奖者需获参评人员二分之一及以上投票方可获奖。
第八条 ACM 呼和浩特分会优秀博士论文奖(ACM Hohhot Chapter Doctoral Dissertation Award)
1.贡献及标准:授予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在计算机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重要突破,或在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方面有重要创新的中国计算机领域博士论文的作者。
2.候选人资格:本次ACM 呼和浩特分会优秀博士论文奖的评选范围为评选上一年5月1日至评审当年6月30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获得计算机和(或)通信系统相关学科内的博士学位论文,并仅在评审当年参评此奖项。且被推荐人需为ACM中国会员和ACM 呼和浩特分会会员。
3.推荐责任制:由不少于3名ACM会员、ACM 呼和浩特分会及以上级别会员联名推荐。推荐人中至少有 1 人熟悉被提名人成就和贡献情况,该推荐人称为主推荐人。其他推荐人为附议推荐人,主推荐人和附议推荐人均需提供推荐信,并对被推荐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每位推荐人本次推荐候选人数量不超过2名。
4.申请材料须按如下顺序完整提交:
(1)ACM 呼和浩特分会优博奖推荐表
(2)科研成果概况介绍
(3)突出成就以及提名理由
(4)简历(包括完整的发表论文、出版物列表)
(5)代表性成果(不超过 5 项,可以是论文、专利、著作、获奖等)
(6)推荐信(不少于 3 封)
(7)一句话简述所取得的成就
(8)博士学位论文
(9)博士毕业证扫描件(如尚未获得可提供即将毕业的证明)
5.获奖人数及奖励: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3人,获奖者可获得ACM 呼和浩特分会优博奖证书。推荐至全国奖层面的候选人将获得ACM中国层面的证书认可。
6. ACM中国理事会“ACM中国优博奖”评选流程:ACM 呼和浩特分会将推荐不超过1名ACM 呼和浩特分会优博奖获奖者作为候选人,参与“ACM中国优博奖”的评选。ACM中国奖励委员会经过首轮通信评审,提名不超过5人进入最终答辩。每年(一般在下半年)被提名人进行现场答辩,终评需ACM中国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出席,评审结果方为有效。现场投票选出不超过2名最终获奖者,最终获奖者需获参评人员二分之一及以上投票方可获奖。
7.ACM 总部“优秀博士论文奖”参评流程:进入ACM中国优秀博士论文奖最终答辩的被推荐者,经由ACM中国理事会推荐,将可以参加当年ACM总部“优秀博士论文奖”的评选,但需自行将参评博士学位论文翻译为英文。具体参评时间及方式将由ACM中国理事会另行通知。
第四章 奖的授予和颁发
第九条 所有奖项评选结果由ACM中国理事会主席批准后生效,奖励证书由ACM主席、ACM中国理事会主席、ACM 呼和浩特分会主席、ACM 呼和浩特分会奖励委员会主席联合签名。
第十条 ACM 呼和浩特分会奖项在评奖次年的 ACM 中国图灵大会上颁发。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一条 通过剽窃、侵夺他人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ACM 呼和浩特分会奖励的,由奖励委员会查实后报ACM 呼和浩特分会主席批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
第十二条 推荐者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由奖励委员会查实后报ACM 呼和浩特分会主席批准撤销其推荐,并以适当方式通报批评,停止其推荐资格二年;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其推荐资格。
第十三条 奖励委员会成员以及参与ACM 呼和浩特分会奖评审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密的,奖励委员会查实后报ACM 呼和浩特分会主席批准,通报批评,违规者二年内不得参与评奖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条例由奖励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