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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020年11月24日 16:48
       


根据《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教授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和选拔方案,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工作。

二、选拔原则及考核要求

选拔原则及考核要求均按照《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三、选拔范围及条件

在《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补充以下选拔条件:

1. 硕士学位专业代码为0812xx0835xx0839xx0871xx0810xx085211085212085208085210以及工程硕士专业调整后原085211085212085208085210对应的类别领域毕业生,能够在入学前获硕士学位;

2. 取得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学术成果(由材料审核小组认定);

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

四、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审核以及时间安排均按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考生需向学院寄/送《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的申请材料,含成果材料,寄/送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大学西街235号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209办公室,收件人:塔拉老师,邮编:010021,电话:0471-4993132

2. 材料审核。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不符合报考条件、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申请资格。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 综合考核。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主要采用面试方式,在必要情况下可进行笔试。包括以下方面:

1)外语听力和口语;

2)专业知识广度、深度、扎实程度,包含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3)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研究兴趣;

4)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

5)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

6)在大学本(专)科及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

外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计算。专业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各成员分别按百分制给出,汇总并给出考生综合考核结果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

4. 确定拟录取名单。外语考核及专业考核基本合格线均为60分。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五、本实施细则由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01124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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