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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15-12-18来源:

 

 

   

 

 


计算机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各系、部门:

现将《计算机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印发,注意遵照执行。

 

一、 做好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是抓好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保证。各实验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加强安全制度教育,重视安全技术工作。

二、 实验室负责人和管理员要随时检查室内安全状况,保证电路、水、气管道无打火或滴漏,设施无坏损现象。要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楼道通畅,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拆改实验室内外建筑结构,严禁占用、封堵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

三、 各种安全防范设置要准备齐全,定期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四、 实验室负责人和管理员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六、 若实验室发生火、水淹以及造成贵重仪器设备严重损坏等重大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清楚后,对肇事者要做出严肃处理。

七、 实验结束后,工作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闭所有水管,断开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八、 各实验室应经常对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尽快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人事  学院领导  分工  通知

                             2015 12  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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