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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09-01来源:

   1.所有研究生必须经过学院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实验室指定工位。严禁未经批准备案的学生占有、使用工位。

2.严禁触动或更改电源线路及设施,不得破坏任何计算机设备和实验室设施,不得自行改变计算机设备位置、网络地址和外设配置,自觉维护系统及网络安全。

3.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自使用插线板,及时拔掉不用的电源插头,各种电器设备及线缆应始终保持干燥,防止短路引起火灾或烧坏电气设备,及时消除、防范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4.严禁将学习资料、用具之外的个人物品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室内吸烟。

5.保持实验室安静、整洁,不得闲聊娱乐,不得乱扔垃圾。值日人员负责实验室卫生清扫及安全检查,按要求填写值日表。

6.离开实验室时须将机器、桌椅摆放整齐,切断电源。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须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7.在日常学习、实验过程中,如发现各类问题,须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

8.实验室开放时间为:8:00—22:00。

计算机学院

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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